一、 依據本會114年4月8日科會產字第1140022428號函(諒達)及經濟部114年4月25日經授商字第11404404850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
二、 為提供提案單位更充分準備時間,延長旨揭計畫收件期限至1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