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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檢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解釋令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

旨揭解釋令係針對該辦法第十一條但書之適用情形予以說明,其中創作人離職後,如新服務機構為國科會受補助單位,原服務機構基於促進研究發展成果持續運用及管理,經評估同意後,得辦理研究發展成果無償讓與新服務機構,並應依規定向國科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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