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本處將實施產學合作暫行激勵措施,相關說明如下,若有疑義歡迎來電詢問。
敬愛的各位老師,您好
研發處產學營運中心將提出「產學合作暫行之激勵措施」,以簽訂民間機構之產學合作計畫為限,每案金額為新臺幣10~50萬元為主。
另有關簽訂產學計畫案件,"執行起始日期"須再施行期間(110/11/1-110/12/15)內,並非產學結案期限,謝謝!
本激勵措施實施如下:
(一) 施行期間:110年11月1日至110年12月15日,共計1個月半(以合約註記執行起始日期為主,非產學結案期限)
(二) 收取10%之管理費全數回饋 計畫主持人 。
(三) 額外加碼給予3%獎勵金。
(四) 教師評鑑分數*4倍 (限計畫主持人) 。
若有疑問歡迎來信或來電詢聯繫承辦人-維恆(分機1722),E-mail : wendy8394@mail.chihlee.edu.tw,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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