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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教育部辦理「111年度國家產學大師獎遴選作業推薦作業」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21日(星期四)止受理申請,有意參選之師長請詳閱以下說明。

說 明:

一、 依「教育部辦理國家產學大師獎遴選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 本年度特舉辦說明會,以協助公私立專科學校、技術學院或科技大學(以下簡稱學校)及有意參加薦選之教師完成推薦作業,相關資訊如下:   

(一)時間:111年3月10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4時50分。   

(二)實體地點:臺大校友會館4樓會議室(臺北市濟南路一段2之1號)。   

(三)線上網址:https://meet.google.com/imk-gvdu-ihs。   

(四)對象: 1、學校業務相關主管或窗口。 2、學校現任專任教師。   

(五)有意參與說明會者,請依限報名,報名網址:https://reurl.cc/Vj75Qb。   

(六)配合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擴散,請出席實體說明會者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測量體溫;有呼吸道症狀者,請避免出席說明會。

三、 本獎項推薦方式(詳閱推薦須知),擇要說明如下:

(一)依本要點第2點規定,各校推薦人選應為現任專任教師,「工程」、「電資」、「人文、設計、藝術」、「商管及民生」及「農業科學、生技及護理」各領域至多推薦3人。   

(二)校內審查:1、學校應併同產(企)業或公協會推薦人選(推薦名冊於111年3月18日(星期五)前送達學校),經校內審查後,向教育部提交推薦資料。 2、另科技部與經濟部如有推薦貴校教師,不納入貴校推薦名額,惟本部將轉請貴校依本要點第4點規定,進行消極資格審查及推薦資料提交。   

(三)推薦資料:1、將完成校內審查之被推薦人資料上傳至教育部「國家產學大師獎」網站(網址:https://masteraward.moe.edu.tw)。 (2)函文請敘明部會及產業推薦情形,及各被推薦人業經校內審查通過。   

四、 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教育部承辦人,或「社團法人台灣評鑑協會」(張小姐/(02)3343-1293/ gina@twaea.org.tw 或 劉小姐/(02)3343-1192/ phoebe@twaea.org.tw)。

五、 檢附說明會相關資訊、推薦須知、海報及業務負責人聯絡資訊表各1份供參。

六、 校內承辦窗口:研發處產學營運中心-維恆聯繫(分機1515、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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