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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115年6月24日修正「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徵求公告,本計畫自公告日起受理申請,採隨到隨審,請備妥資料並造冊後函送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科會115年6月24日科會產字第1150041850號函相關附件第8點第1款誤繕,特此更正,檢附勘誤表及更新之修正部分規定各1份。
二、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三、本次修正包含開放合作企業配合款得視計畫需求彈性編列項目及其額度。請於計畫送出申請前,依徵求公告確認計畫內容及經費之正確性。
四、本計畫相關申請事宜及注意事項詳附計畫徵求公告,請申請計畫之主持人至國科會網站填寫計畫申請書。
五、申請前瞻技術研發型計畫者,計畫主持人應先行向本會網站提出計畫構想申請書,並由申請機構承辦窗口送出至本會,構想書審查通過者始得依本會通知期限內向本會網站提送計畫申請書。
六、本計畫屬國科會「產學案」之數量管制件數,核定補助後,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不列入計算。
七、為推廣納入多元、公平及包容(DEI)概念,請於申請書內說明落實此概念之作法,另檢附推廣文件供參。
把、檢送修正「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徵求公告、勘誤表及更新之修正部分規定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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