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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111年度年度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計畫申請案,自即日起至8月4日(星期三)前完成線上申請並紙本函送科技部。

說 明:
一、 旨揭計畫申請案採線上申請方式,請於110年6月15日後至本部網站(https://www.most.gov.tw/)進入「學術研發網」製作,各申請機構務必參照「科技部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作業要點」及「科技部補助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計畫申請作業方式說明」等相關規定。
二、 本計畫補助類別為「出版學術期刊」及「辦理學術推廣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各式學術研討、推廣、科普教育或支持女性投入科研等活動),請貴單位踴躍申請。
三、 本項計畫作業要點、申請表件及申請作業方式說明等,請至本部網站「學術研究」項下「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中「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之「全國性學術團體辦理學術推廣業務」下載使用。
四、申請機構須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以推展學術研究及促進教育發展為宗旨及任務,依人民團體法及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五年以上之全國性學術團體。
(二)定期辦理理監事改選,且其理監事成員中現任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之教學研究人員占五分之三以上。
(三)近五年內,每年均定期出版學術性期刊。
(四)近三年內曾主辦科普教育活動、學術研討會及其他學術推廣活動(如學術競賽、展覽及研習)。
(五)計畫主持人資格應為申請機構之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或期刊總編輯。
五、須由學會單位提出申請(非學校);並符合計畫主持人資格之師長,得各自以擔任全國性學術團體職務之身分提出。
六、 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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