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計畫相關校內截止時程,如內文說明。
補助計畫名稱 |
校內截止期限(國科會系統) |
相關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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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專題研究計畫 |
112年1月3日(星期二) 中午前 |
請參閱相關徵求公告及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
2 |
新進人員研究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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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30跨世代年輕學者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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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特約研究計畫補助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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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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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鼓勵女性鼓勵性從事科學及技術研究專案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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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產學合作研究計畫112年度第1期 |
112年1月6日(星期五) 下午5點止 |
1.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5%之金額,且配合款不得低於新臺幣(下同)25萬元。計畫屬人文領域者,其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0%,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0萬元。 2.合作企業配合款得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方式作為出資,其總和不得超過合作企業配合款總和之60%,且應於設備費額度內為之。 |
8 |
鼓勵技專校院從事實務型研究專案計畫 |
112年1月3日(星期二) 中午前 |
徵求公告 |
9 |
以包容為導向之科技計畫 |
112年1月30日(星期一) 下午5點前 |
本計畫徵求議題,申請之計畫須以國科會擇定臺灣未來十年可預見社會重要議題之一為主軸,如下述: |
備註: ◎未申請過國科會研究計畫前三年新進教師,請先申請完隨到隨審案件,再申請上述相關計畫,以免權益受損。 ◎若申請人將屆滿65歲或已滿65歲以上者,請檢附聘書或出具證明延長聘期年限之正式影本文件併同申請名冊送研發處產學營運中心彙整。 ◎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6點第10項規定,首次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書內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3年內,完成至少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 ◎本校國科會聯絡窗口請洽-產學營運中心承辦人-維恆聯繫(分機1515、1722) |